學員問:請問老師對徐志摩的情愛表現有何看法?

鍾老師:徐志摩的愛與目前Y世代所表現出來的隨性、隨便的多情是不一樣的。他是一個文學家,帶有很重的文學氣習,有很強的創造力與破壞力。他的情感表現,不是純粹在追求愛情,而是追求一個極高的心靈境界,是透過愛情去引證他的生命。

 徐志摩不是個修道的人,不能從「道」去引證生命空靈的境界,但他是個文學家,可以透過愛情與文學的方法去引證。一些人不瞭解這點,以為他是濫情。其實,徐志摩與王國維、李叔同、譚嗣同、章太炎及蘇曼殊都一樣,在面對文化脈絡凋零的情況下,有感對現實及文化生命的無耐,只好打破現實框架,去追求生命的更高境界。

 王國維有那樣高的心靈層次,但由於沒有足夠的能量支撐他渡彼岸,心有餘而力不足,感嘆到極點,最後投池自盡。李叔同則是看到勢不可為,譬如去當兵,打不贏,去做文學改革,又沒人理,最後拋妻棄子當和尚去了,除了求道之外,也追求文化生命裡的空靈境界,到了最後臨死前終於有所體會,寫出「悲欣交集」四字,代表他生命裡的一種喜樂。雖然到死前才參透,但總比王國維好,王國維生前已把生命的境界寫出來了,可是證不到,李叔同最後證到了。

 同是對文化心靈層面的追求,徐志摩與李叔同、王國維不同的是,他與佛無緣,不像李叔同出家當和尚,進入佛道裡去尋找,也不像王國維,選擇自盡。他積極的從文學,從愛情裡去尋找,看能否找到生命的力量,文化的力量。當他進到愛情的水平裡,由於基本的性向及本質使然,讓他有更多的體悟,就像王國維必須透過教書、寫文章來追求他的心靈境界,李叔同必須出家後才能參透生命是一樣的。

 不同層次裡的人,譬如地獄道、阿修羅道、聲聞……菩薩等各有各的境界,這無關高下,而是本質不同。依徐志摩的本質,他在真愛、真情、愛情的境界裡可以看到心靈、生命、文化重現等等更高層次的境界。他是文化重生的創造者,雖然胡適是開五四新文化運動風氣之先,但胡適的文章不像徐志摩那麼有生命力。

 徐志摩的確嘗試從愛情裡尋找真情和大愛,可是並不容易,這三個對像各有其不足的地方。張幼儀是較傳統的,心靈境界不高,兩人談不來,無法生活在一起。林徽音是水平蠻高的,可是道德觀念較強,壓抑自我,之後就退了,後來嫁給梁啟超的兒子梁思成。梁思成也是個才子,可以體會徐志摩的才情,因此居然可以忍受林徽音與徐志摩繼續交往。這也說明了那個年代在某個水平之上的人對於生命才情展現的尊重與體會,當然最後林徽音還是固守她的道德而退下。

 隨後陸小曼出現,陸小曼的才情可能比林徽音差一些,可是在浪漫氣質部份比林徽音強很多。陸小曼是愛情的化身,她與生俱來就有這種特質,當然也有一定的才華,譬如她從沒出過國,卻懂得法文、德文、英文,又能寫一手好文章與詩詞。陸小曼的內在展現,讓徐志摩直接感受她的魅力,這魅力是與生俱來的,再加上一定的才情,所以她的吸引力是高過林徽音。後來基於生活上及社會上的種種壓力,陸小曼與其他人也傳出了一些緋聞。其實是因為他們拒抗傳統社會壓力的能量不足,徐志摩可以承擔,女方承受不了,這是蠻可惜的。徐志摩在未完成他的生命追尋之旅就因飛機撞山走了,帶走了一片雲彩,也許下了一個不了的情。

 所以,徐志摩的愛不是濫情的,那個年代的讀書人透過追求愛情的方式去打破生命,去迎接文化,創造文化。而我們現代人哪有他們的那種胸襟、氣度和能力,以為多交幾個朋友,就可以多快樂一些。其實在徐志摩的年代裡,朋友交往不是隨便的,必須有一定的體會、啟發以及相許,「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生死相許」,有相許才會進一步的發展,而不是我喜歡就衝過去,得不到對方的默許是不能輕舉妄動的。徐志摩的愛所展現的是極高度的尊重,是自發性相許的愛,這當然是真情、真愛。

 一些文學評論家常從社會道德的角度來評論徐志摩,這是不公平的。道德有它的好處,也有它的問題所在。能否在最大範圍裡保持一定的道德維繫,而在某個層次上又不受道德的牽引,也就是能夠與眾維持一定的平衡,又能保有心靈的一些自在,這就要看本身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如果沒有固守道德的能力,就必須要有突破道德的能力,在突破道德的同時又必須懂得尊重別人,要體會周圍人事的互動,不可故意去傷人。要做到明知對方有感覺,自己不管喜歡與否,接受與否,仍應保持距離,不輕易多踏進別人範圍半步,維繫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才能互重又不傷情。除非一切條件成熟,切勿輕舉妄動,這就是尊重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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