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看分明

/黃淑姿 台北婦幼醫院藥師

 長生不老、青春永駐一直是人類的夢想,姑且不論目前科學家已掌握多少可以操控人類長壽基因的方法,也不談生活大環境惡質化對身體的影響,保持身心健康乃是長壽的秘訣,而其原則就是要生活規律、飲食均衡、運動適當、精神愉快。

 由於過量攝食與營養失調等因素的影響,造成「現代病」叢生,也讓人們對於健康有較大的危機意識,如何吃得健康已比吃得營養更重要,因此國人對於優質的保健食品也就更重視,要求更高。

 我國現行法規嚴格區分食品與藥品,食品是以「食品衛生管理法」管理,而藥品則受到「藥事法」規範,其中央主管機關均為衛生署,食品必須具備安全性,而藥品除應具安全性外,更須具有醫療效能。目前一般所習稱的健康食品係一商業名詞,在我國及歐美等國之法規上均未定義此名詞。依其成分觀之,現今大多數合法之產品實屬一般之食品,自然應無任何治療疾病之功效可言;而藥品則係為治療疾病,並經臨床實驗證明其藥效,且經衛生署查驗登記許可而製售者,兩者截然不同。由於衛生署對健康食品迄未明確地下定義,仍是處於藥品與食品間而無法釐清界線,因此也無法作有效的管理。

 健康食品主要是能夠滿足消費者想要健康之心理需求所開發的食品,近年來全台灣地區的銷售額據估計有二百億元的消費市場,與西藥市場比較,並不遜色太多。因此如何讓消費者在選購時有正確的知識來選擇,就更顯重要。除了要了解個人體質外,也不妨多請教專業的醫事人員。目前依衛生署的規定,健康食品的標示,若涉及身體器官者,原則上均屬於涉及療效的詞句,例如明目、健胃整腸、增加免疫力、減肥、滋陰補陽、降火解毒及清肝火等均屬違規,另外非屬療效但涉及誇大的詞句如增高、防止老化、回春、補腦等亦不可使用。

 中國自古就有「醫食同源」之說,神農本草經將其中刊載之藥材分為上、中、下藥,上藥是指無毒,可以長期服用且無害的藥材,下藥則是指一般的治療藥(比較接近今日西方醫學中的藥品),民國八十三年間衛生署曾公布四十五種被歸列為食品的中藥材、如人參、枸杞子、川芎、當歸、白芍、黃耆、蓮子、茯苓、山楂、白果、意苡仁、桂枝、甘草、紅黑棗、生熟地、山藥,甚至菊花、花椒等,這些中藥材可說早已是國人的日常藥用食品。

 日本的厚生省(相當於我衛生署)對於一些健康食品的成分,曾核定其保健養生的功效,例如抗氧化劑可減少自由基生成、抗癌、防老。寡醣、乳酸菌可維持消化道菌叢的正常生態,改善胃腸功能。膳食纖維可幫助腸道正常蠕動,降低大腸癌發生機等等,是官方對於健康食品有明確規範的模式。因此,需不需要吃健康食品,該吃何種健康食品或是在疾病時,以健康食品來配合藥品之治療而達事半功倍的效果,都是我們要審慎考慮選用的。

(摘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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