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氣治病 傷人害己
/李仲亮 考試院考試合格中醫師
曾應邀參與三總中醫治慢性病研究計劃
從事道家醫學及氣功門診近二十年
現任:道家古道堂中醫診所負責人,台北LEMA中醫工程研究員
氣功之所以引人人勝,即在於學會之後有種種不可思議,甚至不能自主的感覺,諸如氣機發動時,身體會自發性地舞動、打拳,有時五官還有透視般的感應能力(或幻覺)等,有些人因而宣稱能發送外氣為人治病。由於台灣教導氣功的門派很多,功法各有巧妙不同,許多人被各種氣功的表象所吸引,常醉心於研究各家功法的特異處,反而忽略了氣功其實是人人本有的生命現象。
像以特定手法導引出的自發動功現象,在許多門派中都曾出現過,往往依其所持宗教教義而被解釋為乩童、神佛附體等等,使不少人難以理性心態對待此一現象。筆者在多年的門診經驗中,發現學習氣功者當中,的確有一部分人具有「靈媒體質」,這類人一旦被下手開啟氣機,往往會出現一些自己無法控制的氣動及特異能力,在別人眼裡看作「精神失常」,但當事者事後大多否認,因為他們認為仍有自制能力。
這些現象或因個人的體質、練法而有不同.暫不討論。較今人憂心的是,近來由於練氣功者愈來愈多,得到氣功病者也不少,但國內能治氣功病者不多,率爾操瓢的結果,反而滋生更多問題。
初學乍練不宜治病
目前常見一些報紙或雜誌刊出某某功法的「招生簡章」,說練功十幾天、數十天就可以內氣外放,外氣內收,可測病,可治病等,對前三項,我不如要讓,但對於治病我總感到有點懷疑。練功數十天,終究能達到什麼樣的水平?假如練習了數月就可以用「外氣」治病,而且有效果,不用說花幾千元,就是幾萬元,也值得報名練習。但是我們知道,大多數的氣功師,都是經過十年甚至數十年的實踐功夫,才逐漸練成一套功法的,這並非輕易易舉的事,而要能掌握到治病的方法,也並非一蹴可幾。
以氣功替人治病,是用「金彈子打麻雀」,因為每一次「外氣」的發放,都是自身元氣的損耗,這其間還須注意飲食、戒慾等許多生活上的問題。我們常聽見或看見某人練了幾個月的功後,替人治病而大傷元氣,不是病了一場,就是出了偏差等。可見「外氣」的發放需要紮實的內功基礎,不僅需要達到練氣化神的中層功夫,而且還必須懂得經絡、穴位、臟俯、陰陽和補瀉等方法。否則不免徒勞其神、徒勞其功。
實際上練習內氣外放,外氣內收的本身並不難,也無須故作玄秘,通過數月甚至更短時問的鍛練,是可以做到的。大陸有一位年輕人周一生,七、八年前在無人指導的情況下,只是按圖索驥,對某種功法不停地鍛練和對理論不斷地研讀,僅僅數月就有了這種功力。「治病則仍然很不容易。」後來他也發氣替人治病,但始終效果不彰,仍需輔以藥物和針灸。「雖然年輕力壯,又常練武術,但是為人治病的結果,自身的身體卻受了影響。」由此可見發放「外氣」對元氣損傷之大。「後來隨著功力的加深,又能及時排泄濁氣,吸收清氣,這種感覺才減輕了一些。」周一生說。
氣功病者愈來愈多
氣功鍛練的宗旨應是強身健體,延年益壽,而在可能的情況下「發氣」治病,也是造福他人的美事,但這需要一定的功力和醫學知識,心急貪快是難以奏效的。
隨著國人習練氣功者的增多,有些中醫師也嘗試以外氣治療氣功病。不過,我最近在氣功門診中發現,患者在接受外氣治療後,病情反而更加嚴重;有的則衍生其他病痛:甚至為人治病的發放外氣者,自身也受到不少損害。這都是發放外氣不當所致。
就行家而言,以外氣替人治病是一種「生命換生命」的冒險,若在不健康的生理、心理、精神狀態下發放外氣,不但損耗自身的元氣,也傷害了患者。因為,從良導絡診療儀、生物電能診療儀、中醫脈象波形識別系統分析儀、克利安能量分析儀等儀器上,我們常常觀察到發放外氣者與被發放外氣者雙方經脈之能量、脈象正常與異常互動的現象!
總括來說,如果對發放外氣的條件與知識的了解不夠,或在發放外氣時未特別注意其方法、專長與外氣適應範圍等,就可能出現弊端。因此,接受外氣治療者與發放外氣者在選擇用氣功外氣治療時,宜提高警覺。
注意十二項治療禁忌
以下提供發放外氣者在外氣治療時所應注意的事項如下,以供需要者參考:
一、若有比發放外氣更好療效的氣功診治方法時,不宜選擇本法。
二、不相信發放外氣的醫療效果或迷信外氣萬能者,不宜施予本法治療。
三、一病數醫者,不宜給予外氣治療。
四、每次連續發放外氣的時間不宜太長,一日之內發放外氣的人數,亦不宜過多,端視發放外氣者的體力、功力,和生理、心理、精神健康狀況,以及接受外氣治療者的病種、病情、病程等等因素而定。一般來說,即使在顛峰狀態中,每次發放外氣的時間仍不宜超過十分鐘,每日發放外氣的人數也不宜超過十人(宜上午五人、下午三人、晚上二人。
五、發放外氣治療時,不宜連續處理多個患者,宜於治療一個人後,及時排出「邪(濁)氣」,增加「正(清)氣」,休息一陣子後,再處理下一個人。
六、發放外氣治療時,要注意能量儲蓄與釋放平衡的問題,絕不能入不敷出造成收支不平衡的現象;當身體疲勞或身體不適(包括發放外氣時,感覺身體與患者病灶相應部位、經脈等不適時),宜暫停發放外氣,或轉以其他療法處理。
七、病情診斷不清楚時,不宜施予本法治療。
八、對不屬於自己專長和沒有把握達到預期效果的疾病,諸如傳(感)染性高的疾病、癌症等患者,不宜給予外氣治療。
九、外界自然環境因素不適合,如雷雨、颱風、地震時,不宜發放外氣。
有電磁波場所不宜
十、外氣治療的場所不適合,不宜發放外氣,例如:
(一)室外:
1.附近有墳場、神壇、廟宇、太平間、殯儀館等建築。
2.附近有含毒植物如蔓陀羅、綠珊瑚、聖誕紅等的環境。
3.有有害電磁波如高壓電、變電所、發電廠、核能電廠等的環境。
(二)室內:
電腦、電現、洗衣機、烘乾機等電器開機中,或微波爐正在使用中。
十一、發放外氣後要注意飲食與生活起居,如不宜在短時間內飲酒或行房……等。
十二、其他如斷食(辟穀)時期、酒後、性行為剛過後……等皆不宜發放外氣。
(摘自《長春月刊》第100期)
台北市氣功文化學會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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